新闻中心

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

2024.03.29

2024.03.29

  •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
  • 2024-03-28 15:57:00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有关规定,国务院决定,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
二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
三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。其中,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。

四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,按照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五、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国务院

2023年8月28日

株洲三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  厨房电器加盟,厨房电器代理,集成灶招商,集成灶十大品牌,叁星电器  新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  太原蓝华源科技有限公司  河池伟荣新能源有限公司  服装-服装品牌-服装搭配-服装加工-网购服装-服装品牌大全-服装批发市场